中文简体 English русский española

新闻资讯

元丰橡胶科技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019/4/7 17:00:07

                  

 

 

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

2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与600万套/年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项目

一期工程--1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8SDY0264

 

 

 

 

 

 

 

 

 

 

 

建设单位: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山东骁然检测有限公司

二〇一

 

位: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

表:李岩

 

位:山东骁然检测有限公司

表:袁媛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电话:

13626368048

 

电话:

15315513026

邮编:

261500

 

邮编:

266000

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醴泉街道醴泉工业园西环城路以西潍胶路以南

 

地址:

青岛开发区灵珠山街道柳东山社区网点512-10

 

 

 

 

 

 

一、 验收项目概况 1

二、 验收依据 3

2.1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3

2.2技术文件依据 4

三、 工程建设情况 5

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5

3.2 建设内容 5

3.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9

3.4主要生产设备 10

3.5 水源及水平衡 13

3.6生产工艺 13

3.7项目变情况及原因 19

四、 环境保护设施 21

4.1 主要污染物及其处理设施 21

4.2其他环保设施 24

4.3环境管理检查 26

4.4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26

五、 环评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9

5.1 环评结论与建议 29

5.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39

六、 验收执行标准 44

七、 验收监测内容 46

7.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46

八、 质量保证质量控制 48

8.1监测分析方法 48

8.2 人员资质 48

8.3 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49

8.4 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49

8.5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49

九、 验收监测结果 50

9.1 生产工况 50

9.2环境保设施调试效果 50

十、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60

十一、 公众意见调查 64

11.1 调查目的 64

11.2 调查方式、范围 64

11.3 调查结果 64

十二、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67

12.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67

12.2 结论 69

12.3 建议 69

十三、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71

 

 

附件:

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项目监测布点

附图三、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四、项目周边情况图

附图五、卫生防护距离图

附件一、环评结论与建议

附件二、环评批复

附件三、防渗设计说明

附件四、监测期间日生产报表

附件五、蒸汽外购协议

附件六、固废处置协议书

附件七、环保管理制度(首页)

附件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附件九、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

附件十、危废处置单位营业执照

附件十一、污染物总量确认书

附件十二、公众参与调查表

附件十三、废水监测报告


一、 验收项目概况

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成立20140623,注册资金20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子午线轮胎。公司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醴泉街道醴泉工业园西环城路以西,潍胶路以南,全厂占地面积396767m2

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2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与600万套/年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环评设计总投资为249568万元,环保投资为3100万元,主要建筑物包括密炼厂房、600万套轿车胎综合厂房、仓库各1座,100万全钢生产线综合车间2座(1#2#),总建筑面积251940平方米设计产能为2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与600万套/年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

受企业委托,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44月编制完成了《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2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与600万套/年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潍坊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515日以潍环审字﹝201440号文件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验收一期工程。一期工程主要包括100万全钢生产线一综合车间(1#)、密炼厂房、仓库各1座及其附属设施和环保设施,项目中心点坐标为中心经度119.733°,中心纬度36.426°,总建筑面积84167.75 m2,总投资100000万元,环保投资1100万元,主要设备包括密炼机双螺杆挤出机压片机热炼机钢丝纤维帘布压延机组钢丝帘布裁断机、冷喂料挤出机、成型机等共计118/套,一期工程产能为100万套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年。一期工程劳动定员800人,全年生产330天,每天3班制,每班生产8小时,年工作7920小时。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橡胶制品291”,排污许可实施时限为2020年,该项目暂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暂不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

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2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与600万套/年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项目一期工程--1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20145月开始建设,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已于2018330全部建成,废气处理设施调试起止日期为201841201861日。山东骁然检测有限公司承担该一期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在对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编制了验收工作方案,并于201856~57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及检查,验收监测及检查期间,生产工况达到75%以上。

20185月,山东骁然检测有限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监测和检查结果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二、 
验收依据

2.1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03.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 防治法》(2016.01.0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07);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01.01);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07.01);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01.01);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07.16修订);

9)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11.20);

10)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09.29);

1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2017.06.01实施);

12)环境保护部令 第48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8.01.10实施);

13)环境保护部令 第45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2017.07.28);

14)环境保护部令 第39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08.01);

15)环办监测[2017]86号《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2017.11.25);

16)环监[1996]470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

17)环发[2012]98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2.08.07);

18)环办[2015]52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2015.06.04);

19)山东省人大第99号令《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1.12.07);

20)鲁环办函〔2016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2016.09.30

21)鲁环函[2012]493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有关环境监管问题的通知》(2012.09.05);

22)鲁环发[2013]4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2013.01.18)。

2.2技术文件依据

1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2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与600万套/年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04);

2潍环审字﹝201440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对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2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与600万套/年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4.05.15);

3)潍环发﹝201747号《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4)其他企业技术材料。

三、 
工程建设情况

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3.1.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高密市醴泉工业园西环城路以西,潍胶路以南,永吉路西侧中心点坐标为中心经度119.733°,中心纬度36.426°。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一。

项目厂区设置两个大门,北一个大门,为员工出入口面向潍胶路面向东侧永吉路的大门为货流出口厂区办公、生活区全部位于厂区东侧。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验收一期工程。一期工程主要包括100万全钢生产线一综合车间(1#)、密炼厂房、仓库各1,项目中心点坐标为中心经度119.733°,中心纬度36.426°,建筑面积84167.75 m2,总投资100000万元,环保投资1100万元,主要设备包括密炼机双螺杆挤出机压片机热炼机钢丝纤维帘布压延机组钢丝帘布裁断机冷喂料挤出机成型机等共计118/套。项目区平面布置情况见附图二。

3.1.2 防护距离

本项目环评及批复以各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了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本次验收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3.1.3 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周边情况详3-1附图

3-1 项目周边情况

序号

名称

相对位置

相对距离(m)

备注

1

大屯

S

190

居住区

2

柳树屋子

E

400

居住区

3.2 建设内容

本次验收一期工程,一期工程主要包括100万全钢生产线一综合车间(1#)、密炼厂房、仓库各1座及其附属设施和环保设施,项目中心点坐标为中心经度119.733°,中心纬度36.426°,建筑面积84167.75 m2,总投资100000万元,环保投资1100万元,主要设备包括密炼机双螺杆挤出机压片机热炼机钢丝纤维帘布压延机组钢丝帘布裁断机冷喂料挤出机成型机等共计118/套,一期工程产能为100万套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见表3-2


3-2 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工程类别

环评及批复要求

一期工程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

1

主体工程

密炼厂房

建设200万套全钢轮胎及600万套轿车轮胎的密炼生产线规模。车间总建筑面积29496m272.48m×162.72m),最高处四层,最高处25.8m

建设100万套全钢轮胎密炼生产线规模。车间建筑面积14748 m2,最高处四层,车间内置密炼机双螺杆挤出机压片机、太空包解包系统等设备。

本次验收一期工程, 100万全钢生产线二综合车间、600万套轿车胎综合厂房不在本次验收范围之内;一期工程密炼厂房仅建设100万套全钢轮胎密炼生产线规模,循环水池容积相应减小。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为84167.75 m2

100万全钢生产线一综合车间

建设100万套全钢轮胎生产线,车间总建筑面积69419.75 m2480.48144.48m),包括压延车间、成型车间、硫化车间、检验车间等。共一层,最高处14m

建设100万套全钢轮胎生产线,车间总建筑面积69419.75 m2480.48144.48m),包括压延车间、成型车间、硫化车间、检验车间等。共一层,最高处14m。内置热炼机成型机硫化机等生产设备。

2

公用工程

循环冷却水系统

循环水池1总容积3000m3

循环水池1总容积400m3

给水系统

自来水管网提供

自来水管网提供

排水系统

雨污分流,污水去高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雨水进雨水管网

雨污分流,污水去高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雨水进雨水管网

供汽系统

自产蒸汽

外购蒸汽

蒸汽外购,不再建设燃气锅炉

供电系统

高密供电公司提供

高密供电公司提供

动力站

包括循环水池系统、空压机系统

包括循环水池系统、空压机系统

3

环保工程

废水治理

隔油池、化粪池、污水管线

化粪池、污水管线

本次验收一期工程,不包括食堂,无需建设隔油池,其他无变动

废气治理

密炼车间:炭黑解包、混料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收集除尘后,通过127m高排气筒(P1)高空排放;密炼机配套一级布袋除尘器,粉尘经收集处理后,合并至密炼车间27m排气筒(P1)一起高空排放;开炼机的出入料口产生的炼胶废气通过在开炼机的出入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废气合并至密炼车间27m排气筒(P1)一起高空排放。胶料出密炼机密炼后自然冷却产生热胶烟气和臭气通过在车间安装排放扇等措施,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炭黑解包、混料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收集除尘后,通过128m高排气筒(P1)高空排放;密炼机配套一级布袋除尘器,粉尘经收集处理后,合并至密炼车间28m排气筒(P1)一起高空排放;开炼机的出入料口产生的炼胶废气通过在开炼机的出入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UV光解催化装置”处理后,废气合并至密炼车间28m排气筒(P1)一起高空排放。胶料出密炼机密炼后自然冷却产生热胶烟气和臭气通过在车间安装排放扇等措施,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开炼机的出入料口废气处理设施改为UV光解催化装置,密炼车间排气筒高度实际为28m

压延车间:各压延车间在压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将胶料加热压延、烘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各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未经收集的废气经车间顶部安装排放扇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压延车间在压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将胶料加热压延、烘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并经UV光解催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车间15m高排气筒(P2)排放。未经收集的废气经车间顶部安装排放扇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压延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改为UV光解催化装置

硫化车间废气:各硫化车间在硫化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将硫化烟气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各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废气通过车间安装排放扇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硫化车间在硫化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将硫化烟气收集并经UV光解催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车间16m高排气筒(P3)排放。未收集的废气通过车间安装排放扇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硫化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改为UV光解催化装置;排气筒实际高度为16m

成型车间废气:车间环境密闭,工作环境要求保持一定的温湿度,无加热条件下对胶料进行加工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成型车间废气:车间环境密闭,工作环境要求保持一定的温湿度,无加热条件下对胶料进行加工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天然气锅炉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45m高排气筒(P8)排放。

/

蒸汽外购,不再建设锅炉,无锅炉废气产生

噪声治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固废治理

化工小料外包装袋、太空包等收集后供货厂家回收;密炼车间胶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炭黑尘料等回用于密炼;各压延车间废带胶帘布、胶料,各成型车间胶料,各硫化车间次品轮胎、废胶囊,检验车间胶料,全部外售综合利用;锅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尘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带油抹布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化工小料外包装袋、太空包等收集后供货厂家回收;密炼车间胶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炭黑尘料等回用于密炼;压延车间废带胶帘布、胶料,成型车间胶料,硫化车间次品轮胎、废胶囊,检验车间胶料,全部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机油、带油抹布、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委托有资质的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废UV灯管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UV光氧催化装置替代活性炭吸附装置,无废活性炭产生,有废过滤棉产生,委托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UV灯管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再建设燃气锅炉,无锅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尘产生。

 


3.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一期工程主要原辅材料见3-3

3-3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 号

原材料名称

年消耗量(t/a)

存储量

100万套全钢轮胎

存储形态及包装形式

存储量

周转天数

1

天然胶

23983.75

固态、袋装

1700

7

2

合成胶

3925.25

固态、袋装

500

7

3

炭  黑

13377.75

固态、太空包

1000

7

4

芳烃油(包括苯、甲苯和二甲苯、乙苯等。)

1000

液态、储罐

63

7

5

化工小料

6756.75

-

-

-

5.1

ZnO

1750

固态、袋装

120

7

5.2

CaCO3

825

固态、袋装

55

7

5.3

软化剂

1650

固态、袋装

105

7

5.4

促进剂(N-叔丁基-2-苯并噻唑次磺酰胺

675

液态、桶装

45

7

5.5

防老剂(N-(1,3-二甲基)丁基-N’-苯基对苯二胺

256.75

固态、袋装

20

7

5.6

活化剂(叔丁基苪酚甲醛

1500

固态、袋装

90

7

5.7

硬脂酸

100

固态、袋装

7

7

6

硫化剂S

850

固态、袋装

55

7

7

钢丝帘线

11930.25

固态、袋装

700

7

8

尼龙帘布

46.25

固态、袋装

70

7

9

胎圈钢丝

2798

固态、袋装

260

7

合计

64668

 

 

7

 

主要原辅材料、产品情况见图3-1

 

 

 

主要原料

 

 

 

主要产品

3-1 主要原辅材料、产品情况

3.4主要生产设备

一期工程配备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3-4

3-4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套)

单机功率(kW

配套

数量、风量

1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

一、密炼工序

1

密炼机

GK400

2

2*1250

集气罩+布袋除尘

2套,合计风量3000m3/h

2

密炼机

GK255

2

2*900

集气罩+布袋除尘

1套,合计风量4000m3/h

3

双螺杆挤出机

936/416

2

154

集气罩+风机

2套,合计风量2000m3/h

4

压片机

XKY-660

6

180

/

/

5

太空包解包系统

/

1

10

布袋除尘

2套,风量2000m3/h

6

胶片冷却装置

宽度max900mm

速度440m/min

4

32

/

/

7

密炼车间UV光解装置

GY-3700

1

24

/

/

 

小计

/

18

/

/

/

二、压延挤出工序

1

热炼机

XKR-660A1

3

110

集气罩+风机

1套,合计风量7000m3/h

2

胎面三复合挤出生产线

Φ250

1

180

集气罩+风机

1套,合计风量4800m3/h

3

胎侧两复合挤出生产线

Φ150

1

260

4

钢丝圈缠绕机组

胎圈直径:2024″

2

72

/

/

5

钢丝圈缠绕机组

胎圈直径:1624″

2

50

/

/

6

内衬层压延生产线

φ450×1250mm

1

150

集气罩+风机

1套,合计风量5000m3/h

7

钢丝纤维帘布压延机组

φ550×1370mm

1

220

/

/

8

多刀纵向裁断机(窄)

TG-400

1

45

/

/

9

多刀纵向裁断机(宽)

TG-600

1

45

/

/

10

冠带层纵裁机组

24 工位

1

40

/

/

11

胶条裁断机

24 工位

1

46

/

/

12

钢丝帘布裁断机

角度: 1570°

2

38

/

/

13

钢丝帘布裁断机

角度:90°

2

15

/

/

14

纤维帘布裁断机

角度: 1545°

1

11

/

/

15

冷喂料挤出机

φ250

2

190

/

/

16

预备车间UV光解装置

GY-3100

1

12

/

/

 

小计

/

23

/

/

/

三、成型工序

1

一次法成型机

二鼓

4

37

/

/

2

一次法成型机

三鼓

6

45

/

/

3

第一段成型机

 

2

75

/

/

 

小计

/

12

/ 

/

/

四、硫化工序

1

硫化机

65”

13

20

集气罩+风机

2套,合计风量6000m3/h

2

硫化机

63.5”

26

15

/

3套,合计风量7000m3/h

3

硫化车间UV光解装置

GY-3700 

1

24

/

/

 

小计

/ 

39

 /

/

/

五、公用辅助工程

1

循环水系统

 /

1

/ 

/

/

1.1

循环泵

1200m³/h60m

4

280

/

/

1.2

循环泵

120m³/h30m

2

15

/

/

1.3

循环泵

75m³/h120m

1

30

/

/

1.4

其它

 /

 /

40

/

/

2

制冷站

 /

1

 /

/

/

2.1

制冷机组

1000kcal/h

2

550

/

/

3

动力站

 /

1

 /

/

/

3.1

压缩空气系统

 /

1

 /

/

/

3.1.1

空压机

DVA-480A/W

3

315

/

/

3.1.2

冷干机

LG

3

10

/

/

3.2

抽真空系统

ZK600

1

/

/

/

3.2.1

真空泵

SK-22

10

30

/

/

3.3

冷凝水回收装置

SH-1

2

45

/

/

4

行车

4t

1

5

/

/

 

合计

 

33 

 

 

 

 

总计

 

118

 

 

 

现场踏勘期间现状见图3-2

 

成型机

 

硫化机

 

密炼机

 

压延设备

 

内衬层设备

 

双螺杆

3-2 现场勘察情况

3.5 水源及水平衡

3.5.1供水

本次验收项目项目用水由高密市自来水公司供应。

1)循环冷却用水:冷却系统包括常温循环水给水系统、低温循环水给水系统和高压循环水系统。生产用水主要是生产用循环冷却水及其补水。生产用循环水主要包括高压水、循环冷却水等。常温循环冷却水主要用于钢丝帘布压延生产线、三复合挤出生产线、内衬层挤出生产线及密炼机、挤出机、热炼机等设备冷却水;低温循环冷却水系统主要为空调、冷风系统提供低温循环冷却水;高压水主要是作为硫化机的动力水。循环补充水全部由厂内自来水补充,完全可以满足需要。

2)生活用水:大部分职工来自附近村庄,不留厂住宿,年生活用水量为7920m3

3)车间擦洗水及道路喷洒、绿化等用水:车间地面需要定期用拖把擦洗,厂区路面需要定期喷水降尘,绿化浇水等,全部蒸发损耗。

4)消防给水系统

在厂区内建设90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一座,消防最大用水量为288m3

3.5.2排水

厂区采用污分流。

循环冷却水直接接触胶料,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车间擦洗水全部蒸发,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稳定处理后经开发区污水管网入高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北胶新河。

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排入开发区雨水管网。蒸汽冷凝水回收用于循环冷却水补充水,余量外排雨水管网。

3.6生产工艺

 

 


3-3 生产工艺流程图


一期工程工艺流程说明:

混炼胶在炼胶车间制备,炭黑和油料采用密闭输送、自动称量、自动投入密炼机;小粉料采用集中称量、袋装投入密炼机;胶料经自动称量、自动投入密炼机;用微机控制混炼周期;钢丝帘布与纤维帘布在钢丝/纤维两用压延生产线制备;胎面、胎侧及垫胶在复合挤出生产线制备;内衬层用压延法或挤出法制备;全钢子午胎采用六角型断面钢丝圈;全钢子午胎采用一次法成型机将各部件进行组合制成胎胚;胎坯在双模定型硫化机硫化;全钢子午胎进行X光、动静平衡检查,轮胎经检验合格后入库。

具体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如下:

1、胶料制造

该工序是生产轮胎的第一步,天然胶经切胶破胶后送到胶料皮带称上称量,炭黑、芳烃油、化工小料等自动称量,并全部自动投入密炼机(2F)中混炼,混炼后胶料排入开炼机(1F)中压制成片状,并得到胎面、胎侧、子口耐磨胶条及垫胶等,自然冷却至室温后叠片、存放。具体工序如下:

、炭黑太空包运进厂内送至解包车间解包后送入气力输送系统,输送至4F的炭黑罐经运输、称重(3F)、混料后气力输送至密炼机中。

、各种化工小料(促进剂、防老剂、软化剂、活化剂及填充剂等)经自动称量后(3F)装入塑料袋或固定容器中,投入密炼机,油料经气力输送至密炼机密炼。同时,各化工小料内包装袋随原料进密炼机中。

⑶、胶料自动称量后投入密炼机中。

⑷、上述三类原料经混炼均匀后再排入开炼机中压片得到胎面、胎侧、子口耐磨胶条及垫胶等,并由自然冷却至室温,叠片存放。供下一工序使用。 向250mm热喂科挤出机所喂的胶料通过一组开炼机(2台破料机+1台热炼机+1台喂料机)喂料,以连续的胶条送往挤出机。下胶片压延机由90mm冷喂料挤出机喂料。

此工段在厂区的密炼车间(共四层,1F-4F)内进行。主要污染物产生点为密炼车间废气及除尘废气(对应28m排气筒P1)、密炼车间无组织废气、原辅材料包装袋、废胶料、除尘器收集的尘料。

2、型胶制造、钢丝帘布覆胶及裁断、胎圈制造

此工段在厂区的压延车间内进行。1#压延车间为100万套全钢轮胎生产线一压延车间。

型胶压延制造

构成轮胎支撑结构(如胎体帘布、钢丝带束层、钢丝包布)的覆胶钢丝帘线在工艺过程的本阶段生产,生产过程由各种类型的钢丝帘线开始。

从锭子房出来的钢丝帘线在一条专用的4辊压延生产线压延,将薄热胶片压在帘布的上下两面。胶料在2组冷喂料挤出机和1台开炼机预热,此开炼机以胶条连续向压延机辊筒喂料。

压延钢丝帘线被制成宽度约1000mm,垫以聚乙烯垫布,卷在大容量卷轴上,然后送往裁断生产线。0°钢丝带束层在专用生产线上直接制成需要的宽度。

胎面、胎侧、子口耐磨胶条及垫胶等均在二复合挤出机上挤出,经截取、收缩辊道和冷却装置使胶片足够收缩和冷却,再经定长、裁断、检重后存放在百页车上或卷成小卷供成型使用。粘合胶条和内衬层胶片在压型线上压出,粘合胶条用多刀纵裁机裁断成一定宽度,内衬层在压型线上经多次压型及贴合,卷取后供成型用。

各型胶压延制造过程:

①胎侧:

胎侧由两种不同的胶料构成,有一条配行200mm冷喂料+150mm冷喂料双复合挤出机头的生产线—次生产。同时,胎侧再贴一胶条、连续称量、冷却、定长切割、干燥和接取。胶条是由带辊筒机头的90mm冷喂料挤出机挤出,该挤出机与挤出生产线成90°配置。

②内衬层:

内衬层是由两种不同的胶料构成。它是通过压型、贴合、加垫布卷取在法兰卷轴上,由两个逐次的步骤制成。

③子口包布:

子口包布由15°~70°钢丝斜裁机生产,由斜裁机将压延钢丝帘布以所需的角度裁成规定的宽度、接头、用胶条包边、加垫布卷取在法兰卷轴上。

 胶条由多宽度压延,并随后裁成规定的宽度。

④胎体:

 胎体由一层钢丝帘布构成。这层帘布是在一台90°钢丝帘布裁断机上得到的。在这台裁断机上,钢丝帘布以90°裁断、自动接头、加贴胶条,加垫布卷取在法兰卷轴上。

 胶条由多宽度压延生产,然后裁为规定的宽度。

⑤带束层下填充胶:

 200mm冷喂料挤出生产线上,同时压出两条带束层下填充胶,连续称量、冷却、定长裁断、干燥和接取。

⑥胎圈:

胎圈是由单根覆胶钢丝多次缠绕而成的六角形断面的园环。钢丝覆胶挤出机由预先裁成所需宽度的胶条连续喂料。然后胎圈以覆胶纤维帘布螺旋缠绕经半硫化并覆贴上填充胶条。

胎圈缠绕用的覆胶纤维帘布一台纵裁装置上纵向裁成多种宽度,然后在—台多刀纵裁机上裁成需要的宽度,之后卷取在专用卷轴上。

填充胶由两种胶料构成(对与无内胎规格,仅为—种胶料),在250mm热喂料+200mm冷喂料双复合机头挤出生产线生产,同时挤出两条。然后同时贴上胶条(该胶条由与挤出生产线成90°设置的90mm冷喂料挤出机生产)、连续称量、冷却、定长裁断、干燥和接取。

⑦小角度带束层:

三(四)条小角度带束层是在15°~70°钢丝帘布斜裁机制备的,在该机上覆胶钢丝帘布按所需的宽度和角度裁断、接头、以胶条包边或加垫胶条、加垫布卷取在法兰卷轴上。胶条在胶片压延生产线上按多种宽度生产,然后在多刀纵哉裁机上裁成所需尺寸。

⑧  0°带束层:

0°带束层在0°带束层覆胶生产线上直接制备为所需的宽度,然后( 一次两条)加垫布在法兰卷轴上卷取。用预先裁为所需宽度的连续胶条向钢丝帘线覆胶挤出机喂料。

⑨胎面:

胎面由两种不同的胶料构成,在250mm热喂料+200mm冷喂料带双复合挤出机头的挤出生产线挤出。然后胎面经过稳定、连续称量、热贴胶片、为其后的识别打标汜、冷却、定长切割、干燥后,接取存放。

钢丝帘布覆胶及裁断

钢丝锭子用叉车送至锭子室内存放,锭子室内要求空调控制一定的温度和湿度。

钢丝帘线以一定张力导开,经排线装置、整径辊进入压延机,覆上胶,两面敷贴彩色塑料布,并经冷却后卷取成大卷定长裁断。

覆胶钢丝帘布分别在15°~30°、90°钢丝裁断机上裁断,自动接头包边后卷成小卷供成型使用。

胎圈制造

胎圈钢丝经校正、预热、牵引、冷喂料挤出机覆上胶料后缠绕胎圈,并缠绕纤维包布。为使胎圈形状固定须在硫化罐中进行预硫化定型,预硫化后的胎圈涂上胶浆,晾干后在胶条贴合机上贴上三角胶芯,并送至成型工段使用。

此工段污染物产生情况:1#压延车间有组织废气(对应15m排气筒P2)、1#压延车间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产生点为废带胶帘布、废胶料。

3、轮胎成型

将胎侧内衬层、钢丝子口包布、胎体帘布、垫胶、胎圈、带束层和胎冠等预先制造好的部件送到成型机供料架上,在成型机上按一定程序和规定尺寸精确的组合成胎胚,成型后胎胚在存放盘上存放以保持一定形状。

此工段在厂区的成型车间内进行。1#成型车间为100万套全钢轮胎生产线一成型车间。

轮胎成型:

轮胎成型是在—次法2鼓和3鼓成型机上,按顺序把各部件组装起来而完成的。低角度带束层、0°带束层和胎面在辅助鼓上组装,组装而成的环然后自动传送至成型鼓。在贴合带束层和胎面之前,胎体被定型以获得要求的直径和轮廓。

主要污染物产生点为1#成型车间无组织废气。

4、胎胚硫化

在喷涂装置上将胎胚的内外两侧喷上隔离剂,并存放在胎胚存放盘上,晾干后用叉车送至硫化机前,用装胎器将胎胚装在硫化机上,通入蒸汽,经自动定型、硫化。

此工段在厂区的硫化车间内进行。1#硫化车间为100万套全钢轮胎生产线一硫化车间。

污染物产生情况:1#硫化车间有组织废气(对应16m排气筒P3)、1#硫化车间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产生点为废胶囊。

5、成品检测

硫化好的成品经修边、外观检查、X光检验后,必要时需进行不圆度和静平衡检查,成品分类入库,不合格品经修理并检验合格后送入成品库。

此工段在成品检验车间内进行,包括100万套全钢轮胎生产线(1#)。主要污染物产生点为修边过程产生少量的废胶料。

3.7项目变情况及原因

一期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要求的变动情况见表3-5

3-5建设项目变更情况

类别

环评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备注

供汽方式变更

建设2WNS25-1.6-Q型天然气蒸汽锅炉自产蒸汽

外购蒸汽

蒸汽外购,不再建设燃气锅炉,外购协议见附件五

废气处理设施变更

开炼机的出入料口产生的炼胶废气通过在开炼机的出入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活性炭吸附装置”(Q3)处理后,废气合并至密炼车间27m排气筒(P1)一起高点排放。

开炼机的出入料口产生的炼胶废气通过在开炼机的出入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UV光解催化装置”(Q3)处理后,废气合并至密炼车间28m排气筒(P1)一起高点排放。

 

UV光解催化装置替代活性炭吸附装置;密炼车间排气筒实际高度为28m

压延车间在压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将胶料加热压延、烘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车间15m高排气筒(P2)排放。

 

压延车间在压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将胶料加热压延、烘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并经UV光解催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车间15m高排气筒(P2)排放。

UV光解催化装置替代活性炭吸附装置

硫化车间在硫化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将硫化烟气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车间15m高排气筒(P3)排放。

硫化车间在硫化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将硫化烟气收集并经UV光解催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车间16m高排气筒(P3)排放。

UV光解催化装置替代活性炭吸附装置;硫化车间排气筒实际高度为16m

固废处理措施变更

化工小料外包装袋、太空包等收集后供货厂家回收;密炼车间胶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炭黑尘料等回用于密炼;各压延车间废带胶帘布、胶料,各成型车间胶料,各硫化车间次品轮胎、废胶囊,检验车间胶料,全部外售综合利用;锅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尘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带油抹布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化工小料外包装袋、太空包等收集后供货厂家回收;密炼车间胶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炭黑尘料等回用于密炼;压延车间废带胶帘布、胶料,成型车间胶料,硫化车间次品轮胎、废胶囊,检验车间胶料,全部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机油、带油抹布、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委托有资质的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废UV灯管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UV光氧催化装置替代活性炭吸附装置,无废活性炭产生,有废过滤棉产生,委托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UV灯管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再建设燃气锅炉,无锅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尘产生。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本次验收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四、 
环境保护设施

 

4.1 主要污染物及其处理设施

一期工程主要污染物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噪声和固废,详见表4-1

4-1 污染物产生一览表

类型

污染因素产生源

主要污染物情况

处理措施

去向

废气

炭黑解包、混料过程

颗粒物

高效布袋除尘器

128m高排气筒(P1)高空排放

密炼机

颗粒物

布袋除尘器

开炼机出入料口

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

集气罩+引风机+UV光解催化装置

压延车间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

集气罩+引风机+UV光解催化装置

115m高排气筒(P2)高空排放

硫化车间

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

集气罩+引风机+UV光解催化装置

116m高排气筒(P3)高空排放

成型车间

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

无组织排放

噪声

设备、风机、泵等

Leq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废水

职工日常生活

生活污水

化粪池

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高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体

废物

生产过程

化工小料外包装袋、太空包等

暂存

供货厂家回收

密炼车间

胶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炭黑尘料

暂存

回用密炼

压延车间

废带胶帘布、胶料

暂存

外售综合利用

成型车间

胶料

暂存

硫化车间

次品轮胎、废胶囊

暂存

检验车间

胶料

暂存

生产过程

废机油

危废间暂存

委托有资质的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废润滑油、废液压油

含油抹布、废过滤棉

UV灯管

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职工日常生活

生活垃圾

暂存

环卫部门清运

4.1.1废水

一期工程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336m3/a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沉淀滞留后沿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高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4.1.2

一期工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炭黑解包、混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密炼机粉料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开炼机的出入料口产生的炼胶废气;压延车间胶料加热压延、烘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硫化车间加热硫化过程产生的废气;成型车间胶料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气

炭黑解包、混料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收集除尘后,通过128m高排气筒(P1)高点排放;密炼机配套一级布袋除尘器,粉尘经收集处理后,合并至密炼车间28m排气筒(P1)一起高点排放;开炼机的出入料口产生的炼胶废气通过在开炼机的出入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UV光解催化装置”处理后,废气合并至密炼车间28m排气筒(P1)一起高点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上述未经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及胶料出密炼机密炼后自然冷却产生的热胶烟气和臭气通过在车间安装排放扇等措施,使得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压延车间在压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将胶料加热压延、烘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并经UV光解催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车间15m高排气筒(P2)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未经收集的废气经车间顶部安装排放扇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硫化车间在硫化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将硫化烟气收集并经UV光解催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车间16m高排气筒(P3)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未经收集的废气经车间顶部安装排放扇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成型车间环境密闭,工作环境要求保持一定的温湿度,无加热条件下对胶料进行加工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

 

硫化车间UV光解装置及排气筒

 

压延车间UV光解装置

 

密炼车间UV光解装置

4-1废气处理设施

4.1.3噪声

一期工程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主要噪声源有:压延机、挤出、空压机、排风机及各种泵类等。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4.1.4固体废物

一期工程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化工小料外包装袋、太空包等,产生量为6.4t/a,收集后供货商厂家回收;密炼车间胶料产生量为50.9t/a,回用于密炼工段;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炭黑尘料等,产生量为73.6t/a,回用于密炼工段;压延车间废带胶帘布产生量为135t/a胶料产生量为223t/a,均外售综合利用;成型车间胶料产生量为356t/a,外售综合利用;硫化车间次品轮胎、废胶囊产生量为17.5t/a,外售综合利用;检验车间胶料产生量为102t/a,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0t/a,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作无害化处理。

一期工程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润滑油产生量为1t/a,废液压油产生量为1t/a,废机油产生量为1t/a,含油抹布产生量为0.1t/a,废过滤棉产生量为0.1t/a,均委托有资质的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废UV灯管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企业设置了200m2的危废暂存库1座,针对危废库的管理制定了相关制度,并采取了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将该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暂存,降低危险废物暂存对外环境的影响。

 

危废暂存库

 

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

 

发生危险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4-2危废暂存库及相关制度

4.2其他环保设施

4.2.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次验收项目所用原料及产品大部分为易燃物质,因此主要的风险因素为火灾

针对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企业配备了消防设施;对车间地面、化工料库区、排污管线、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等采取了防渗措施;企业建设了1座容积为790 m3事故,以接纳油料泄漏及火灾等事故下的消防废水,油品存储区建设了围堰,厂区设置了导排系统,并设置了污水切断阀,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外部水体。企业编制了《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应急预案》,并于20171228高密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370785-2017-353-L,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应急事故池

 

污水管阀门

 

消防栓

 

油品存储区围堰

 

车间地面硬化

4-3 风险防范措施

4.2.2在线监测装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办监测[2017]86号《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以及当地环境保护局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需要配套建设能开展常规监测的化验室并有固定的工作场所,配备监测(分析)人员、仪器和设备等制订监测制度,定期对污染源、三废治理设施进行监测,同时做好监测数据的归档工作。一期工程未制定环保监测计划,暂未建设在线监测装置。

4.2.3 其他设施

本次验收项目废气设置了采样口及采样平台,废水废气排放口均设置了环保标识牌。公司在厂房四周、道路两旁均种植了绿植,达到了美好环境,净化空气,增氧降噪的目的。

 

废气排放口环保标志牌

 

废水排放口

环保标志牌

 

废气采样口

及采样平台

 

 

4-4 厂区现场

4.3环境管理检查

该一期工程未开展环境监理。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环保管理制度》,其中对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管理工作做了详细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各部门配备环保管理人员,搞好工作衔接,完成有关工作任务并定时向公司办公会汇报环保工作。

4.4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项目环评设计总投资为249568万元,环保投资为3100万元。一期工程实际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0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1%。环保投资情况见表4-2

4-2 环保设施投资一览表

序号

项目

环保投资万元

1

废水治理

150

2

废气治理

260

3

噪声治理

180

4

固废治理

85

5

绿化、硬化等

370

6

环境管理

65

合计

1100

验收监测期间,一期工程环保设施均已建成投用。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4-3

4-3 “三同时”落实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

环评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落实

1

废水

治理

化粪池、污水管网、循环冷却水系统等

化粪池、污水管网、循环冷却水系统等

落实

2

废气

治理

密炼车间:炭黑解包、混料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收集除尘后,通过127m高排气筒(P1)高空排放;密炼机配套一级布袋除尘器,粉尘经收集处理后,合并至密炼车间27m排气筒(P1)一起高空排放;开炼机的出入料口产生的炼胶废气通过在开炼机的出入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废气合并至密炼车间27m排气筒(P1)一起高空排放。胶料出密炼机密炼后自然冷却产生热胶烟气和臭气通过在车间安装排放扇等措施,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炭黑解包、混料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收集除尘后,通过128m高排气筒(P1)高空排放;密炼机配套一级布袋除尘器,粉尘经收集处理后,合并至密炼车间28m排气筒(P1)一起高空排放;开炼机的出入料口产生的炼胶废气通过在开炼机的出入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UV光解催化装置”处理后,废气合并至密炼车间28m排气筒(P1)一起高空排放。胶料出密炼机密炼后自然冷却产生热胶烟气和臭气通过在车间安装排放扇等措施,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开炼机的出入料口废气处理设施改为UV光解催化装置,密炼车间排气筒高度实际为28m

压延车间:各压延车间在压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将胶料加热压延、烘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各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未经收集的废气经车间顶部安装排放扇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压延车间在压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将胶料加热压延、烘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并经UV光解催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车间15m高排气筒(P2)排放。未经收集的废气经车间顶部安装排放扇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压延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改为UV光解催化装置

硫化车间废气:各硫化车间在硫化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将硫化烟气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各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废气通过车间安装排放扇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硫化车间在硫化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将硫化烟气收集并经UV光解催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车间16m高排气筒(P3)排放。未收集的废气通过车间安装排放扇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硫化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改为UV光解催化装置;排气筒实际高度为16m

成型车间废气:车间环境密闭,工作环境要求保持一定的温湿度,无加热条件下对胶料进行加工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成型车间废气:车间环境密闭,工作环境要求保持一定的温湿度,无加热条件下对胶料进行加工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天然气锅炉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45m高排气筒(P8)排放。

/

蒸汽外购,不再建设锅炉,无锅炉废气产生

3

噪声

治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落实

4

固废

治理

固废暂存、处置费用等

固废暂存、处置费用等

落实

5

其他

绿化、硬化等

公司在厂房四周、道路两旁均种植了绿植,达到了美好环境,净化空气,达到增氧降噪的目的。企业对车间地面、化工料库区、排污管线、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等采取了防渗措施

落实

6

环境管理

三级防控体系建设

企业建设了1座容积为790 m3的事故水池,以接纳油料泄漏及火灾等事故下的消防废水油品存储区建设了围堰,厂区设置了导排系统,并设置了污水切断阀,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外部水体。

落实

 

 

 

 

 

 

 

 

 

 

 

 

 

 

 

五、 环评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 环评结论与建议

第一节    评价结论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高密市城北工业区内醴泉工业园,西环城路以西,潍胶路以南,占地面积3967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1940平方米。预计20154月建成投产,建成后将实现年产200万套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与600万套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的生产规模。本项目已在高密市发改局备案,登记备案号为:1307850070号。

2、本项目总投资249568万元,劳动定员1869。全年生产330天,每天3班制,每班生产8小时,年工作7920小时。

拟建项目厂区用汽全部由公司内两台25吨燃气锅炉(WNS25-1.6-Q型)供给,并设有两台备用锅炉,项目用汽有保证。拟建项目生产平均用汽量为46.7t/h,年生产330d7920h),则年耗蒸汽367520t,折合1026591GJ。蒸汽冷凝水回流至锅炉房循环使用。

项目用天然气由高密市交运天然气公司提供,天然气作为项目新上的2台天然气蒸汽锅炉的燃料为生产提供蒸汽,锅炉所产蒸汽品质为1.6MPa204℃过热蒸汽,焓值为2793.29kJ/kg,通过DN200的供热主干管供给生产生活使用,项目供汽有保证。

拟建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新鲜水年用量为881911m3/a。拟建项目废水只有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直接接触胶料,对水质要求并不高,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车间擦洗水全部蒸发,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稳定处理后经开发区污水管网入高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北胶新河。

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排入开发区雨水管网。蒸汽冷凝水回收用于循环冷却水补充水,余量外排雨水管网。

年耗电量约为22402.8kWh。动力站内设有高温水系统、低压水系统、抽真空系统及凝结水回收系统。

 

 

二、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子午胎建设项目,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属于鼓励类 十一项石化化工 17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和扁平化(低于55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吋以上),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及配套专用材料、设备生产,新型天然橡胶开发与应用,为鼓励建设的项目

本项目符合《轮胎产业政策》及《山东省轮胎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

项目的建设不违背《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文及鲁环函〔2012263号文的审批原则,不属于限批或禁批项目。

项目选址符合《关于贯彻落实环发﹝201114号文件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1358号)以及园区区域环评批复的要求。

三、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符合情况

本项目占地属于规划工业用地,符合项目区总体规划的要求。

四、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目标

项目各生产车间均需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距离最近的村庄是南侧190m的大屯村,目前该防护距离内没有常住居民,项目建设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五、污染分析

1、废气

(一)、密炼车间废气产生及污染治理

1、有组织废气产生情况及环保治理情况分析

密炼车间的废气包括粉尘、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硫化氢、臭气等。

1)解包车间炭黑解包、三楼混料过程粉尘废气污染源

油料气力输送至密炼机中,炭黑太空包运至厂内,解包后进入气力输送系统,化工小料在三楼自动称量后袋装或固定容器投至二楼密炼机。解包车间炭黑解包、三楼称量过程均设置高效布袋除尘器(Q1,风机风量为10000m3/h),收集主要原料粉尘废气,收集除尘效率99.9%以上,然后通过密炼车间一根27m高、内径35cm的排气筒高点排放。

2)二楼密炼机粉尘及一楼开炼机废气污染源

炼胶废气主要成分是烷烃、烯烃和芳烃等聚异戊二烯胶的裂解产物及芳烃油挥发,炼胶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有机废气、臭气,本评价以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H2S、臭气作为表征炼胶废气的特殊污染因子。炼胶废气主要来源于密炼机内部混合料在100160左右的条件下捏炼发生化学裂解而产生,密炼密闭程度高,因此废气主要来自混炼工段开炼机物料出入料口端

①二楼的密炼机只是在生产开始前粉料投料过程中产生少量的粉尘,此后,生产中整个过程都是密闭的,因此无有机废气溢出。密炼机配套的一级布袋除尘器(Q2,风机风量为2000m3/h),收集绝大部分的粉尘废气污染物,合并至密炼车间27m排气筒一起高点排放。

炼胶废气污染物主要通过密炼车间一楼的开炼机的出入料口溢出,建设单位在开炼机等的出入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活性炭吸附装置”(Q3,风机风量为10000m3/h),处理后的废气合并至密炼车间27m排气筒一起高点排放。另外一小部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预计各污染物均能够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12mg/m3非甲烷总烃10mg/m3、甲苯及二甲苯合计≤15mg/m3),H2S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表2排放速率限值1.06kg/h

2、无组织废气产生情况及环保治理情况分析

胶料出密炼机密炼后,冷却采用自然冷却,在此过程产生热胶烟气和臭气。

建设单位在炼胶车间各层车间均安装排风扇等强制排放设施,使无组织废气,最终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有粉尘、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H2S、臭气等

(二)、压延车间废气产生及污染治理

1、有组织废气产生情况及环保治理情况分析

胶料在加热压延、烘胶过程中主要的污染物仍以粉尘、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硫化氢等为主,但压延车间(分三个车间1#-3#压延车间)生产加热环节较少,温度略低于密炼车间。企业分别在三个压延车间压延机上方设置了集气罩+引风机+活性炭吸附装置,以收集并处置废气污染物。共设置三根15m排气筒。

预计各污染物均能够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12mg/m3非甲烷总烃10mg/m3、甲苯及二甲苯合计≤15mg/m3),H2S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表2排放速率限值0.33kg/h

2、无组织废气产生情况及环保治理情况分析

根据分析,硫化车间集气罩收集效率达到90%以上,废气大部分经有组织收集后达到有组织排放,但是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或多或少的存在一定量的跑冒滴漏废气,最终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建设单位在硫化车间顶部安装了排风扇等强制排放设施,使无组织废气,最终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有粉尘、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H2S、臭气等

预计厂界污染物均可以达标排放。

(三)、成型挤出车间废气产生及污染治理

1、有组织废气产生情况及环保治理情况分析

成型车间(分三个车间1#-3#成型车间)主要是大部分在无加热条件下对胶料进行加工的过程,整个过程工艺简单,车间环境密闭,工作环境要求保持一定的温湿度,污染产生的种类主要还是粉尘、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硫化氢、臭气等,但污染物浓度明显低于密炼车间、压延车间和硫化车间。因此,成型挤出车间废气最终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成型车间无排气筒。

建设单位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预计废气中硫化氢《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厂界标准值,非甲烷总烃、甲苯及二甲苯、颗粒物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四)、硫化车间废气产生及污染治理

1、有组织废气产生情况及环保治理情况分析

胎胚在硫化机中加热硫化,启模瞬间,轮胎释放硫化烟气,将室外的空气由引风机吸入地沟达到硫化机前的条缝形风口向上喷出,在硫化机与作业区直接形成一道空气幕,阻挡硫化烟气污染工作环境,硫化烟气通过硫化机上方安装的集气罩+引风机+活性炭吸附装置,实现15m排气筒高点排放。共设三根15m排气筒。

预计各污染物均能够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10mg/m3、甲苯及二甲苯合计≤15mg/m3),H2S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表2排放速率限值0.33kg/h

2、无组织废气产生情况及环保治理情况分析

硫化车间(分三个车间1#-3#成型车间)集气罩收集效率达到90%以上,废气大部分经有组织收集后达到有组织排放,但是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或多或少的存在一定量的跑冒滴漏废气,最终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建设单位在硫化车间顶部安装了排风扇等强制排放设施,使无组织废气,最终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有粉尘、非甲烷总烃、H2S

(五)、天然气锅炉废气产生及污染治理

拟建项目生产平均用汽量为46.7t/h,年生产330d7920h),则年耗蒸汽367520t,折合1026591GJ。蒸汽冷凝水回流至锅炉房循环使用。

该项目新上2WNS25-1.6-Q型天然气蒸汽锅炉,设计热效率92.3%。该型号锅炉采用先进的湿背式结构,由波形炉胆和螺纹烟管构成主要换热元件,热交换面积大,燃烧效率高,节省燃料。锅炉采用自动操作系统,设有火焰监控,自动给水和极低水位、超高汽压、熄火等自动保护联锁功能。

项目用天然气由高密市交运天然气公司提供,天然气作为项目新上的2台天然气蒸汽锅炉的燃料为生产提供蒸汽,锅炉所产蒸汽品质为1.6MPa204℃过热蒸汽,焓值为2793.29kJ/kg,通过DN200的供热主干管供给生产生活使用,项目供汽有保证。锅炉房共设置145m排气筒。

预计燃气锅炉烟气排放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

拟建项目外排废水只有生活污水,其中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收集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进化粪池沉淀滞留后经园区污水管网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软水装置排水用于擦洗地面、喷洒路面、绿化等,余量外排雨水管网。预计拟建工程废水排放能够满足高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CODcr300mg/LSS150mg/L、氨氮≤30mg/L、石油类≤10mg/L;基准排水量≤7m3/t胶)。

生活污水经高密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北胶新河

3、固废

拟建项目工艺过程有化工小料废外包装袋、太空包等S1、密炼车间废胶料S2、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炭黑尘料等S3;各压延车间废带胶帘布S4-1S4-2S4-3;各压延车间废胶料S5-1S5-2S5-3;各成型车间胶料S6-1S6-2S6-3;各硫化车间次品轮胎、废胶囊S7-1S7-2S7-3;检验车间胶料S8-1S8-2S8-3;锅炉布袋除尘器除下的烟尘S9;全厂废机油、抹布等S10、全厂废活性炭S11等固废产生。

拟建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化工小料外包装袋、废胶料、次品轮胎、废胶囊、除尘器除下的粉尘、废带胶帘布。这部分固废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另外,废活性炭、废机油、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则应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和处置,厂内应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废库设计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4、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机械噪声,其噪声级大致在6580dB(A)之间。噪声源主要分布在厂房内。将主要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可以使噪声降至最低,采取这些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的标准要求。

六、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环评监测期间,评价区内环境空气中SO2NO2、非甲烷总烃、硫化氢、甲苯、二甲苯皆不超标,PM10PM2.5TSP部分点位存在超标现象,说明评价区内SO2NO2、非甲烷总烃、硫化氢、甲苯、二甲苯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监测期间的大风雾霾天气对环境空气中PM10PM2.5TSP造成一定的影响,评价区域尚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本次环评根据搜集近期监测数据显示,各断面监测因子均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

本次环评在厂区及周围村庄共布设了3口水井监测点,监测表明:厂区及周围村庄地下水pH、总硬度、挥发性酚、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氨氮、氯化物、氟化物、铅、砷、总大肠菌群皆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1中的类标准,说明水质质量尚好。

本次噪声监测标明,拟建项目厂址区域环境噪声状况良好,昼、夜间噪声均符合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

七、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项目选址合理,采取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后,拟建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拟建项目整个厂区需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建成后,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2、地表水

本项目废水最终排入高密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北胶新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

本项目对地下水主要的污染环节在污水处理设施的渗漏,根据当地底层结构特点,在做好防渗措施后,本项目建设不会对附近地下水产生影响。

4、声环境

拟建项目建成后厂界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的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环境影响不大。

八、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9-2009),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储存。本项目主要的风险物质是使用的天然气、原料等可燃性物质,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是汽油发生泄漏引起环境污染和火灾事故,全厂设有700m3事故池500m3消防水池,事故状态下的废水可以妥善收集处理,不会排入外环境,因此,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九、清洁生产

拟建项目建设和生产符合预防为主的清洁生产原则,清洁生产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拟建项目的设计与生产符合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的要求,能保证拟建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十、总量控制

本项目运营后年排放SO2 8.82t/aNO2 26.82t/a、烟尘及粉尘颗粒物11.82t/a、挥发性有机物(VOCs24.4957t/a本项目各污染物总量已经通过潍坊市环保局以WFZL201423号文的形式予以确认。

本项目运营后年排放烟粉尘颗粒物11.82t/a、挥发性有机物(VOCs24.208t/a

根据国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环发〔2012112号)规定及潍坊市有关要求,高密市可调剂给本项目总量指标烟尘及粉尘颗粒物35.46t/a、挥发性有机物(VOCs48.416t/a经调剂后,可以满足本项目烟粉尘、VOCs等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现役源消减量替代要求。详见附件:高密市环保局关于本项目现役源消减量替代的说明文件。

十一、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拟建项目环保投资合理,运行费用也是企业可以接受的。环保措施得到落实后,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可减轻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本项目环保投资的环境效益是显著的,即减少了排污,又保护了环境和周围人群的健康。

十二、公众参与

综合公众意见,100%的被调查者对项目的建设持赞成态度,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各项治污措施,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居民产生不良影响。

十三、总体结论

本项目为轮胎制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山东省相关环保政策,符合项目区总体规划的要求,选址合理。在工程建设过程及投入使用后难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为把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及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及对策建议。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第二节    措施与建议

一、主要环保措施

拟建工程主要环保措施详见表18-2-1

18-2-1 拟建工程主要环保措施一览表

污染物

措施内容

防治效果

废水

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

初期雨水由初期雨水池收集后进入厂区事故水池收集,后期雨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稳定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所有废水收集管道和处理设施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厂区生活废水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B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口要求。

废气

硫化废气、压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置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密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数套布袋除尘器+1套活性炭吸附处置后由127m高排气筒排放。③锅炉房设置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4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气达标排放

废物

一般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有效处置,危险废物,则应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和处置,厂内应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废库设计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

噪声

选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适当的降噪措施,如机组基础设置衬垫,使之与建筑结构隔开;设置隔音机房;操作间作吸音、隔音处理等。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功能区的标准。

环境

风险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监测方案,建设应急监测队伍,配备完善的监测仪器和监测人员,使公司具备事故状态下特征因子的监测能力。

厂区设置建设总容积700m3的事故水池,及500 m3消防水池,应对设施发生泄露时的物料、火灾事故时的消防废水以及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收集系统的雨水。

③装置区、事故池、污水处理站应设置连通管道。事故池池体以及连通管道做好防渗措施。

在厂区总排污口、雨水排放口与项目区污水、雨水管网之间设置切断设施。

事故废料收集后处理,不直接排入外环境。环境风险处在可控制范围内。

环境

管理

公司设立专职环境管理部门及监测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购置必要的日常环境监测仪器和应急监测装备。

项目建成后必须经过环保部门验收方可投产运行。

企业应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若在实际生产中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报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运行。

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

 

 

 

 

5.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六、 验收执行标准

根据潍环审字﹝201440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对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2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与600万套/年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4.05.15)以及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1、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参照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重点控制区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中相关要求

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6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厂界标准值。

2、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高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

3、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2类标准。

验收监测采用的标准及其标准限值见6-1

6-1 验收执行标准及限值

类别

执行标准

项目

单位

标准限值

组织废气

密炼车间排气筒(P128m

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参照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重点控制区标准

颗粒物

mg/m3

12/10

非甲烷总烃

mg/m3

10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相关限值

臭气浓度

无量纲

6000

硫化氢

kg/h

1.3

压延车间(P215m

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参照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重点控制区标准

颗粒物

mg/m3

12/10

非甲烷总烃

mg/m3

10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相关限值

臭气浓度

无量纲

2000

硫化氢

kg/h

0.33

硫化车间(P316m

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非甲烷总烃

mg/m3

10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相关限值

臭气浓度

无量纲

2000

硫化氢

kg/h

0.33

无组织废气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6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颗粒物

kg/h

1.0

非甲烷总烃

kg/h

4.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排放速率限值

臭气

无量纲

20

硫化氢

kg/h

0.06

废水

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高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

pH

无量纲

6~9

CODCr

mg/L

300/500

SS

mg/L

150/200

NH3-N

mg/L

30/45

石油类

mg/L

10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2类标准

Leq

dB(A)

昼间

60

夜间

50

 

七、 
验收监测内容

按照本项目环评及批复的要求,根据一期工程的具体情况,结合现场勘查,编制了验收监测实施方案, 201856~57日对一期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及检查,验收监测内容如下:

7.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7.1.1废水

1监测点位

废水监测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的有关规定进行。具体监测点位见表7-1

7-1 废水监测点位及项目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1

废水排放

pHSSCODCr、氨氮、石油类

2监测时间与频次

20185657日监测2每天上下午各2

7.1.2废气

1、监测点位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进行具体监测点位见表7-2及附图二。

7-2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点位及项目

序号

监测位置

监测项目

1

密炼车间废气排气筒(28mP1

“集气罩+引风机+UV光解催化装置”处理前(炼胶工序废气)

非甲烷总烃

总排口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

2

压延车间废气排气筒(15mP2

处理前

非甲烷总烃

总排口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

3

硫化车间废气排气筒(16mP3

处理前

非甲烷总烃

总排口

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进行。根据监测当天的风向布点,厂界上风向一个点、下风向三个点。同时记录监测期间的风向、风速、气温、气压等气象参数。具体监测点位见表7-3附图二。

7-3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点位及项目

序号

监测点位

项目

1

厂界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

2监测时间与频次

有组织排放废气于20185657日监测2天,每天监测3

无组织排放废气于20185657日日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

7.1.3厂界噪声

噪声监测内容见表7-4,监测点位置见附图二

7-4 噪声监测一览表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1

厂界四周最大噪声处

各设一个点,共4个点位

LAeq

昼夜各2次,

连续监测两天

八、 
质量保证质量控制

8.1监测分析方法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

8-1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监测项目

监测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检测仪器

1

pH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1986

酸度计

XRJC-JYQ-02001

2

CODcr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COD恒温加热器

XRJC-JYQ-04301

3

石油类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2

红外测油仪

XRJC-JYQ-00601

4

悬浮物

 重量法

GB/T 11901-1989

万分之一电子天平XRJC-JYQ-00801

5

氨氮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XRJC-JYQ-00501

组织排放废气监测分析方法8-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分析方法8-3

8-2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监测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检测仪器

颗粒物

重量法

DB37/T 2537-2014

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XRJC-JYQ-00701

非甲烷总烃

气相色谱法

HJ 38-2017

气相色谱仪(含顶空)XRJC-JYQ-00101

臭气浓度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4675-1993

——

8-3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监测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检测仪器

颗粒物

重量法

GB/T 15432-1995

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XRJC-JYQ-00701

非甲烷总烃

气相色谱法

HJ 38-2017

气相色谱仪(含顶空)XRJC-JYQ-00101

臭气浓度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4675-1993

——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8-4

8-4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监测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检测仪器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噪声统计分析仪

XRJC-CYQ-00502

8.2 人员资质

验收监测人员均经过考核并持证上岗,项目负责人持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培训合格证。

8.3 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为保证监测分析结果准确可靠,在监测期间,样品采集、运输、保存按照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的技术要求进行。根据规范要求,实行明码平行样,密码质控样,平行样数量不少于样品总数的10%

8.4 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严格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的要求与规定进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进行。

2、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测试量程的有效范围即仪器量程的30%70%之间。

3、监测仪器均经过计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8.5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噪声监测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及《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有关规定进行:测量仪器和声校准器在检定规定的有效期限内使用;测量前后在测量的环境中用声校准器校准测量仪器,示值偏差不大于0.5dB;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

九、 
验收监测结果

9.1 生产工况

一期工程劳动定员800人,全年生产330天,每天3班制,每班生产8小时,年工作7920小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见9-1

9-1 监测期间生产负荷

日期

产品

实际产量(套/天)

设计生产能力(套/天)

负荷%

2018.05.06

8.5 R 17.5

2730

3030

90.1

2018.05.07

8.5 R 17.5

2738

3030

90.4

以上数据得出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在90.1%~90.4%之间,大于75%

9.2环境保设施调试效果

9.2.1废水

废水监测结果见表9-2

9-2  废水监测结果             单位mg/LpH值除外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标准

限值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均值

2018.05.06

pH

7.28

7.37

7.31

7.22

7.22~7.37

6~9

CODCr

117

126

101

133

119

300/500

SS

44

56

35

51

47

150/200

NH3-N

21.0

20.4

19.8

21.6

20.7

30/45

石油类

0.29

0.27

0.25

0.28

0.27

10

2018.05.07

pH

7.19

7.34

7.42

7.26

7.19~7.42

6~9

CODCr

106

121

141

111

120

300/500

SS

43

62

39

51

49

150/200

NH3-N

22.1

19.3

22.7

21.6

21.4

30/45

石油类

0.29

0.27

0.31

0.29

0.29

10

分析与评价:

由以上数据得出,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放口废水中pH值(无量纲)范围为:7.19~7.42,其他各污染物日均值最大值为CODCr120 mg/LSS49 mg/LNH3-N21.4 mg/L、石油类: 0.29mg/L

综上,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总排口废水中各污染物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高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

9.2.2废气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9-3~9-5

9-3密炼车间废气排气筒(P128m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2018.05.06

2018.05.07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最大值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最大值

标干废气量m3/h

13571

12758

13290

13571

13528

12382

13372

13528

非甲烷总烃

产生浓度(mg/m3

13.6

14.0

13.2

14.0

14.1

14.5

13.5

14.5

产生速率(kg/h

0.18

0.18

0.18

0.18

0.19

0.18

0.18

0.19

处理后

标干废气量m3/h

12385

12297

11739

12385

12281

12212

11618

12281

颗粒物

排放浓度mg/m3

5.35

5.88

6.16

6.16

5.49

5.75

6.23

6.23

排放速率kg/h

0.0663

0.0723

0.0723

0.0723

0.0674

0.0702

0.0724

0.0724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mg/m3

4.02

4.23

4.18

4.23

3.98

4.19

3.80

4.19

排放速率kg/h

0.050

0.052

0.049

0.052

0.049

0.051

0.044

0.051

硫化氢

排放浓度mg/m3

1×10-3

1×10-3

1×10-3

1×10-3

1×10-3

1×10-3

1×10-3

1×10-3

排放速率kg/h

——

——

——

——

——

——

——

——

臭气浓度(无量纲)

30

30

41

41

30

41

30

41

 

根据GB27632-2011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单位胶料实际排气量不高于单位胶料基准排气量的情况,若单位胶料实际排气量超过单位胶料基准气量,须将实测大气污染物浓度换算为大气污染物基准气量排放浓度,并以大气污染物基准气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按照标准中判定依据和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需进行换算,换算统计情况见表9-4

9-4  密炼车间废气排气筒监测结果统计表

监测项目

2018.05.06

2018.05.07

标准

限值

标干废气量(m3/h

12140.33

12037

——

胶料消耗量(t/d

84.57

84.57

——

单位胶料排气量m3/t

3445.29

3415.96

2000

颗粒物

排放浓度(mg/m3

5.80

5.82

——

基准气量排放浓度mg/m3

9.99

9.94

12

——

标干废气量(m3/h

12140.33

12037

——

胶料消耗量(t/d

84.57

84.57

——

单位胶料排气量m3/t

3445.29

3415.96

2000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mg/m3

4.14

3.99

——

基准气量排放浓度mg/m3

7.13

6.81

10

注:201856日、57日颗粒物的单位胶料实际排气量实际排气量均大于单位胶料基准排气量2000m3/t,故计算其基准气量排放浓度进行评价;

201856日、57日非甲烷总烃的单位胶料实际排气量均大于单位胶料基准排气量2000m3/t,故计算其基准气量排放浓度进行评价。

 

由以上数据得出,验收监测期间,密炼车间废气排气筒P1两天内所测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23mg/m3,小参考标准限值10mg/m3换算后的最大排放浓度为9.99 mg/m3,小于标准限值1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959kg/h;非甲烷总烃换算后的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13 mg/m3,小于标准限值1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0 kg/h硫化氢未检出;臭气浓度最大为41(无量纲),小于标准限值6000(无量纲)。

综上,验收监测期间,密炼车间废气排气P1)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重点控制区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中相关要求

9-5压延车间废气排气筒(P215m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标准限值

2018.05.06

2018.05.07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最大值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最大值

处理前

标干废气量m3/h

18466

18208

17932

18466

18389

18282

17944

18389

/

非甲烷总烃

产生浓度(mg/m3

4.44

4.55

4.65

4.65

4.59

4.45

4.83

4.83

产生速率(kg/h

0.082

0.083

0.083

0.083

0.084

0.081

0.087

0.087

处理后

标干废气量m3/h

17062

16782

16849

17062

16819

16484

16854

16854

/

颗粒物

排放浓度mg/m3

7.58

8.21

7.66

8.21

7.76

8.29

8.05

8.29

12/10

排放速率kg/h

0.129

0.135

0.129

0.135

0.130

0.137

0.136

0.137

/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mg/m3

2.28

2.37

2.43

2.43

2.35

2.25

2.15

2.35

10

排放速率kg/h

0.039

0.039

0.041

0.041

0.040

0.037

0.036

0.040

/

硫化氢

排放浓度mg/m3

1×10-3

1×10-3

1×10-3

1×10-3

1×10-3

1×10-3

1×10-3

1×10-3

/

排放速率kg/h

——

——

——

——

——

——

——

——

0.33

臭气浓度(无量纲)

23

17

23

23

23

23

17

23

2000

 

分析与评价:

由以上数据得出,验收监测期间,压延车间废气排气筒P2两天内所测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29mg/m3,小于标准限值12mg/m31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37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43mg/m3,小于标准限值1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41kg/h;硫化氢未检出;臭气浓度最大为23(无量纲),小于标准限值2000(无量纲)。

综上,验收监测期间,压延车间废气排气筒P2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重点控制区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中相关要求

9-6硫化车间废气排气筒(P316m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2018.05.06

2018.05.07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最大值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最大值

处理前

 

标干废气量m3/h

15996

15382

14889

15996

15974

15348

14829

15974

非甲烷总烃

产生浓度(mg/m3

6.95

6.74

6.62

6.95

7.31

7.48

7.22

7.48

产生速率(kg/h

0.11

0.10

0.098

0.11

0.12

0.11

0.11

0.12

标干废气量m3/h

19763

19436

18910

19763

19327

19238

18278

19327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mg/m3

2.57

2.50

2.36

2.57

2.41

2.31

2.63

2.63

排放速率kg/h

0.051

0.048

0.045

0.051

0.046

0.044

0.048

0.048

硫化氢

排放浓度mg/m3

1×10-3

1×10-3

1×10-3

1×10-3

1×10-3

1×10-3

1×10-3

1×10-3

排放速率kg/h

——

——

——

——

——

——

——

——

臭气浓度(无量纲)

23

23

30

30

17

23

23

23

根据GB27632-2011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单位胶料实际排气量不高于单位胶料基准排气量的情况,若单位胶料实际排气量超过单位胶料基准气量,须将实测大气污染物浓度换算为大气污染物基准气量排放浓度,并以大气污染物基准气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按照标准中判定依据和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需进行换算,换算统计情况见表9-7

9-7  硫化车间废气排气筒监测结果统计表

监测项目

2018.05.06

2018.05.07

标准

限值

标干废气量(m3/h

19369.67

18947.67

——

胶料消耗量(t/d

84.57

84.57

——

单位胶料排气量m3/t

5496.89

5377.13

2000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mg/m3

2.48

2.45

——

基准气量排放浓度mg/m3

6.82

6.59

10

注: 201856日、57日非甲烷总烃的单位胶料实际排气量均大于单位胶料基准排气量2000m3/t,故计算其基准气量排放浓度进行评价。

 

由以上数据得出,验收监测期间,硫化车间废气排气筒P3两天内所测非甲烷总烃换算后最大排放浓度为6.82mg/m3,小于标准限值1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1kg/h;硫化氢未检出,臭气浓度最大为30(无量纲),小于标准限值2000(无量纲)。

综上,验收监测期间,硫化车间废气排气筒P3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排放速率限值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9-8

9-8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结果

标准限值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最大值

2018.05.06

 

颗粒物(mg/m3

上风向1

0.329

0.382

0.298

0.277

0.698

1.0

下风向2

0.482

0.517

0.528

0.479

下风向3

0.537

0.628

0.618

0.489

下风向4

0.516

0.482

0.484

0.698

2018.05.07

上风向1

0.382

0.287

0.279

0.378

0.671

下风向2

0.478

0.518

0.527

0.671

下风向3

0.637

0.571

0.467

0.572

下风向4

0.528

0.489

0.472

0.623

2018.05.06

非甲烷总烃(mg/m3

上风向1

0.79

0.73

0.85

0.71

1.68

4.0

下风向2

1.51

1.64

1.68

1.58

下风向3

1.51

1.62

1.41

1.46

下风向4

1.43

1.49

1.53

1.37

2018.05.07

上风向1

0.86

0.78

0.63

0.82

1.55

下风向2

1.46

1.28

1.37

1.18

下风向3

1.36

1.45

1.55

1.32

下风向4

1.54

1.42

1.27

1.36

2018.05.06

硫化氢(mg/m3

上风向1

1×10-3

1×10-3

1×10-3

1×10-3

1×10-3

0.06

下风向2

1×10-3

1×10-3

1×10-3

1×10-3

下风向3

1×10-3

1×10-3

1×10-3

1×10-3

下风向4

1×10-3

1×10-3

1×10-3

1×10-3

2018.05.07

上风向1

1×10-3

1×10-3

1×10-3

1×10-3

1×10-3

下风向2

1×10-3

1×10-3

1×10-3

1×10-3

下风向3

1×10-3

1×10-3

1×10-3

1×10-3

下风向4

1×10-3

1×10-3

1×10-3

1×10-3

2018.05.06

臭气浓度

(无量纲)

上风向1

10

10

10

10

16

20

下风向2

11

13

12

11

下风向3

12

13

12

11

下风向4

14

15

14

16

2018.05.07

上风向1

10

10

10

10

15

下风向2

11

11

13

12

下风向3

11

13

13

12

下风向4

14

15

13

12

分析与评价:

由以上数据得出,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698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68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硫化氢未检出;臭气浓度浓度为16(无量纲),小于其标准限值20(无量纲)。

综上,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6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厂界标准值。

无组织废气监测期间气象参数见表9-9

9-9 无组织废气监测期间气象参数

日期

类别

频次

温度(℃)

大气压(KPa

风向

风速(m/s

2018.05.06

无组织废气

频次1

18.7

100.8

2.8

频次2

17.4

100.9

2.6

频次3

18.5

100.8

2.7

频次4

17.2

110.9

2.6

2018.05.07

无组织废气

频次1

18.6

100.8

2.9

频次2

17.6

100.9

2.7

频次3

18.5

100.8

2.3

频次4

17.7

100.9

2.9

9.2.3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9-10

9-10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日期

点位

监测点位名称

监测时间

监测结果

Leq

2018.05.06

1#

北厂界外1m

10:15-10:16

55.7

13:03-13:04

56.3

22:21-22:22

45.2

02:05-02:06

43.7

2#

东厂界外1m

10:20-10:21

49.3

13:08-13:09

52.4

22:27-22:28

44.7

02:10-02:11

43.1

3#

南厂界外1m

10:25-10:26

48.6

13:14-13:15

49.2

22:32-22:33

42.8

02:16-02:17

40.8

4#

西厂界外1m

10:29-10:30

56.8

13:19-13:20

57.2

22:37-22:38

46.3

02:21-02:22

44.9

2018.05.07

1#

北厂界外1m

10:13-10:14

55.3

13:09-13:10

56.2

22:25-22:26

45.9

02:11-02:12

43.6

2#

东厂界外1m

10:18-10:19

50.5

13:15-13:16

51.2

22:30-22:31

44.3

02:17-02:18

43.7

3#

南厂界外1m

10:25-10:26

49.7

13:22-13:23

48.9

22:38-22:39

40.4

02:23-02:24

41.3

4#

西厂界外1m

10:30-10:31

56.6

13:28-13:29

55.9

22:44-22:45

46.8

02:28-02:29

44.7

分析与评价:

以上数据得出,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测定值48.6~57.2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噪声测定值40.4~46.8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间:50dB(A))。

综上,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2类标准要求。

9.2.4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潍坊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WFZL(2014)23]号文件确定,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2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与600万套/年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排至高密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北胶新河,最终排入北胶新河的COD量为0.74t/a、氨氮量为0.074t/a。总量指标已经分配至污水处理厂,不占有区域总量指标项目废气总量指标为:二氧化硫:8.82t/a、氮氧化物26.82t/a

本次验收一期工程,蒸汽外购,不再建设燃气锅炉,无废气总量控制指标。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排水量为6336m3/a均排放浓度为COD119.5mg/LNH3-N21.062 mg/L。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如下:

COD排放量=119.5mg/L×6336m3/a×10-6=0.757t/a

NH3-N排放量= 21.062mg/L×6336m3/a×10-6=0.133t/a

综上,一期工程CODNH3-N排放总量核算分别为0.757t/a0.133t/a

十、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一期工程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见表10-1

10-1 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

序号

环评批复要求

一期工程落实情况

结论

1

项目排水应实行雨污分流,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沿园区内污水管网进入高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须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高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

厂区采用污分流。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

一期工程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沉淀滞留后沿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高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总排口废水中各污染物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高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

落实

2

密炼车间:炭黑解包、混料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收集除尘;密炼机配套一级布袋除尘器;在开炼机的出入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炼胶烟气采用“集气罩+引风机+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上述废气共用密炼车间127m高排气筒排放。

各压延车间在压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将胶料加热压延、烘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各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

各硫化车间在硫化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引风机,将硫化烟气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各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

以上废气排放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相关限值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区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的相关要求。

加强废气处理装置的运行管理,落实各项无组织排放防治措施,厂界废气污染区无组织排放须确保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6中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中二级标准要求。

一期工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炭黑解包、混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密炼机粉料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开炼机的出入料口产生的炼胶废气;压延车间胶料加热压延、烘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硫化车间加热硫化过程产生的废气;成型车间胶料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气。

炭黑解包、混料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收集除尘后,通过128m高排气筒(P1)高点排放;密炼机配套一级布袋除尘,粉尘经收集处理后,合并至密炼车间28m排气筒(P1)一起高点排放;开炼机的出入料口产生的炼胶废气通过在开炼机的出入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UV光解催化装置”处理后,废气合并至密炼车间28m排气筒(P1)一起高点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上述未经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及胶料出密炼机密炼后自然冷却产生的热胶烟气和臭气通过在车间安装排放扇等措施,使得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压延车间在压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将胶料加热压延、烘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并经UV光解催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车间15m高排气筒(P2)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未经收集的废气经车间顶部安装排放扇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硫化车间在硫化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将硫化烟气收集并经UV光解催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车间16m高排气筒(P3)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未经收集的废气经车间顶部安装排放扇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成型车间环境密闭,工作环境要求保持一定的温湿度,无加热条件下对胶料进行加工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

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重点控制区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中相关要求。

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6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厂界标准值。

本次验收一期工程,企业不再建设燃气锅炉,无锅炉废气产生;开料机出入口废气、压延车间废气、硫化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均为UV光解催化装置。密炼车间排气筒实际高度为28m,硫化车间排气筒实际高度为16m

3

采取合理的总体布置,以及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一期工程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主要噪声源有:压延机、挤出、空压机、排风机及各种泵类等。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2类标准要求。

落实

4

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炭黑尘料等回用于密炼工段,化工小料外包装袋、太空包收集后由供货厂家回收,项目产生的废胶料、次品轮胎、废胶囊、除尘器初夏的粉尘、废带胶帘布等外售综合利用,锅炉布袋除尘收集的烟尘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带油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厂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并应执行危废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对各类危险废物的暂存、运输及处置环节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建立台账明细记录,统计其产量、去向,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一期工程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化工小料外包装袋、太空包等,产生量为6.4t/a,收集后供货商厂家回收;密炼车间胶料产生量为50.9t/a,回用于密炼工段;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炭黑尘料等,产生量为73.6t/a,回用于密炼工段;压延车间废带胶帘布产生量为135t/a胶料产生量为223t/a,均外售综合利用;成型车间胶料产生量为356t/a,外售综合利用;硫化车间次品轮胎、废胶囊产生量为17.5t/a,外售综合利用;检验车间胶料产生量为102t/a,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0t/a,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作无害化处理。

一期工程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润滑油产生量为1t/a,废液压油产生量为1t/a,废机油产生量为1t/a,含油抹布产生量为0.1t/a,废过滤棉产生量为0.1t/a,均委托有资质的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废UV灯管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企业设置了200m2的危废暂存库1座,针对危废库的管理制定了相关制度,并采取了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将该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暂存,降低危险废物暂存对外环境的影响。

 

UV光氧催化装置替代活性炭吸附装置,无废活性炭产生,有废过滤棉产生,委托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UV灯管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再建设燃气锅炉,无锅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尘产生。

5

加强装置区、化工料库区、排污管线、应急管网、事故水池、危废暂存场所等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

企业对车间地面、化工料库区、排污管线、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等采取了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

落实

6

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监测计划,按照《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DB37/T2643-2014)要求,规范污水排放口,排气筒须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永久采样口,安装采样监测平台。

一期工程未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环保管理制度》,其中对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管理工作做了详细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各部门配备环保管理人员,搞好工作衔接,完成有关工作任务并定时向公司办公会汇报环保工作。

本次验收项目废气设置了采样口及采样平台,废水废气排放口均设置了环保标志牌。

一期工程未制定环境监测计划

7

该项目投产后,污染物排放量须满足该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和《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2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与600万套/年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项目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现役源消减量替代指标来源情况的说明》对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潍坊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WFZL(2014)23]号文件确定,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2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与600万套/年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排至高密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北胶新河,最终排入北胶新河的COD量为0.74t/a、氨氮量为0.074t/a。总量指标已经分配至污水处理厂,不占有区域总量指标。项目废气总量指标为:二氧化硫:8.82t/a、氮氧化物26.82t/a

本次验收一期工程,蒸汽外购,不再建设燃气锅炉,无废气总量控制指标

验收监测期间,一期工程CODNH3-N排放总量核算分别为0.757t/a0.133t/a

本次验收一期工程,蒸汽外购,不再建设燃气锅炉,无废气总量控制指标

8

本项目生产厂区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当地政府加强该范围内用地规划的控制,不得新规划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本项目环评及批复以各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了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本次验收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落实

9

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设置事故水池及应急管网,接收消防排水及其他事故状态下的排水;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切断阀,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外部水体。

本次验收项目主要危险物料包括橡胶、机油、防老剂、炭黑、轻钙、硫磺等添加剂危险原料均存储于危险品仓库内,汽油的油料存放在油品存储区。本项目所用原料及产品大部分为易燃物质,因此主要的风险因素为火灾

针对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企业配备了消防设施;对车间地面、化工料库区、排污管线、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等采取了防渗措施企业建设了1座容积为790 m3的事故水池,以接纳油料泄漏及火灾等事故下的消防废水,油品存储区建设了围堰,厂区设置了导排系统,并设置了污水切断阀,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外部水体。企业编制了《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应急预案》,并于20171228高密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370785-2017-353-L,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落实

 

 

 

 

 

 

 

 

 

 

 

 

 

 

 

 

 

十一、 公众意见调查

11.1 调查目的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办[2002]26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公示的通知》要求,对《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2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与600万套/年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项目一期工——1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通过公众意见调查,可以定性了解建设项目在不同时期存在的各方面影响,发现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曾经存在的环境影响问题及目前可能遗留的问题,明确和分析运营期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改进已有环保措施和提出补救措施提供基础。

11.2 调查方式、范围

2018525日,对当地公众采取随机走访和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了公众调查,根据工程建设的地理位置及影响对象,本次公众意见调查主要针对该项目厂界周围的村庄,具体包括大屯村、柳树屋子村,调查对象选取时兼顾不同距离、不同性别和不同年龄结构的居民。本次调查发放120份意见调查问卷,回收120份,回收率100%

11.3 调查结果

11.3.1调查内容

11-1  项目公众意见调查表

填表日期: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职业

 

电话

 

单位或住址

 

职务(称)

 

项目名称:2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与600万套/年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项目一期工程--1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厂址位置: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醴泉街道醴泉工业园西环城路以西,潍胶路以南

建设单位: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

请您在下列问题的选择前面用标出您的选择:

1、您是否知道该項目?      A.知道           B.不知道

2您是从何渠道知道该公司项目的信息?

A.新闻消息   B.有关会议   C.公众议论   D.政府计划   E.建设单位

3您对该項目态度?

A.基本赞成    B.赞成    C.不赞成    D.不表态

4您比较关心该项可能带来的影响因素?

A.大气污染    B.水污染    C.噪声    D.环境    E.突发事故风险     F其它

5项目对您个人利益的影响?

A有益影响    B不利影响(a.严重    b.一般    c.很小)

6您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意见?

A.可以接受    B.基本可以接受    C.不表态    D.不能接受

7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是否必要?

A.有必要    B.无必要    C.不表态

8您认为在此地建设是否合适?     A.合适    B.不合适    C.不表态

从环保角度讲,您对本工程建设有何环境保护建议?

 

 

11.3.2调查结果

项目公众意见调查表见表11-2

11-2 公众意见调查统计表

调查内容

调查结果

备选答案

人数(个)

比例(%

您的年龄

35岁以下

62

52

36~59

58

48%

60岁以上

0

0

您的性别

87

73%

33

27%

您的文化程度

初中及以下

64

53%

高中或中专

41

34%

大学及以上

15

13%

您对该項目态度?

基本赞成

36

30%

赞成

82

68%

不赞成

0

0

不表态

2

2%

项目对您个人利益的影响?

有益影响

100

83%

不利影响(a.严重)

2

2%

不利影响(b.一般)

8

7%

不利影响(c.很小)

10

8%

您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意见?

可以接受

97

81%

基本可以接受

19

16%

不表态

4

3%

不能接受

0

0

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是否必要?

有必要

78

65%

无必要

31

26%

不表态

11

9%

您认为在此地建设是否合适?

合适

106

89%

不合适

4

3%

不表态

10

8%

从环保角度讲,您对本工程建设有何环境保护建议?

 

调查结果表明,68%的被调查人员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30%的被调查者表示基本满意,2%的被调查者不表态。项目建设期间及试运行没有对周围群众生活和工作产生较大影响,当地环保部门未收到相关环保投诉。


十二、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12.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2.1.1现场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75%以上,满足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要求。

12.1.2一期工程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滞留后沿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高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总排口废水中各污染物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高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

12.1.3一期工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炭黑解包、混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密炼机粉料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开炼机的出入料口产生的炼胶废气;压延车间胶料加热压延、烘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硫化车间加热硫化过程产生的废气;成型车间胶料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气。

炭黑解包、混料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收集除尘后,通过128m高排气筒(P1)高点排放;密炼机配套一级布袋除尘器,粉尘经收集处理后,合并至密炼车间28m排气筒(P1)一起高点排放;开炼机的出入料口产生的炼胶废气通过在开炼机的出入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UV光解催化装置”处理后,废气合并至密炼车间28m排气筒(P1)一起高点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上述未经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及胶料出密炼机密炼后自然冷却产生的热胶烟气和臭气通过在车间安装排放扇等措施,使得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压延车间在压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将胶料加热压延、烘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并经UV光解催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车间15m高排气筒(P2)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未经收集的废气经车间顶部安装排放扇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硫化车间在硫化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机,将硫化烟气收集并经UV光解催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车间15m高排气筒(P3)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未经收集的废气经车间顶部安装排放扇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成型车间环境密闭,工作环境要求保持一定的温湿度,无加热条件下对胶料进行加工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

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重点控制区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中相关要求。

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6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厂界标准值。

12.1.4一期工程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主要噪声源有:压延机、挤出、空压机、排风机及各种泵类等。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2类标准要求。

12.1.5一期工程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化工小料外包装袋、太空包等,产生量为6.4t/a,收集后供货商厂家回收;密炼车间胶料产生量为50.9t/a,回用于密炼工段;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炭黑尘料等,产生量为73.6t/a,回用于密炼工段;压延车间废带胶帘布产生量为135t/a胶料产生量为223t/a,均外售综合利用;成型车间胶料产生量为356t/a,外售综合利用;硫化车间次品轮胎、废胶囊产生量为17.5t/a,外售综合利用;检验车间胶料产生量为102t/a,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0t/a,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作无害化处理。

一期工程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润滑油产生量为1t/a,废液压油产生量为1t/a,废机油产生量为1t/a,含油抹布产生量为0.1t/a,废过滤棉产生量为0.1t/a,均委托有资质的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废UV灯管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企业设置了200m2的危废暂存库1座,针对危废库的管理制定了相关制度,并采取了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将该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暂存,降低危险废物暂存对外环境的影响。

12.1.6根据《潍坊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WFZL(2014)23]号文件确定,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2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与600万套/年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排至高密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北胶新河,最终排入北胶新河的COD量为0.74t/a、氨氮量为0.074t/a。总量指标已经分配至污水处理厂,不占有区域总量指标。项目废气总量指标为:二氧化硫:8.82t/a、氮氧化物26.82t/a

本次验收一期工程,蒸汽外购,不再建设燃气锅炉,无废气总量控制指标。

验收监测期间,一期工程CODNH3-N排放总量核算分别为0.757t/a0.133t/a

12.1.7本项目环评及批复以各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了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本次验收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12.1.8经调查,68%的被调查人员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30%的被调查者表示基本满意,2%的被调查者不表态。项目建设期间及试运行没有对周围群众生活和工作产生较大影响,当地环保部门未收到相关环保投诉。

12.2 结论

一期工程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八条符合性见表12-1

由表12-1可知,一期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符合国环规环评[2017]4要求,可以提出验收合格意见

12.3 建议

1、加强日常环保管理与监督,同时按照环评要求的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监测,确保三废稳定达标排放。

2提高应急响应能力,降低环境事故风险

3、加强厂区绿化建设


12-1  与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八条符合性

序号

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

该项目情况

结论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一期工程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符合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一期工程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排放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相关限值要求,废水排放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相关排放限值及高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符合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一期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

符合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一期工程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重大生态破坏

符合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一期工程暂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符合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本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验收一期工程,一期工程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

符合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一期工程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未受到处罚

符合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符合

 


十三、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2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与600万套/年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项目

一期工程--1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

目代码

C291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醴泉街道醴泉工业园西环城路以西,潍胶路以南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轮胎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设计生产能力

1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

实际生产能力

1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

环评单位

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冠县环境保护局

审批文号

冠环报告表﹝20185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书

开工日期

2014.05

竣工日期

2018.03.15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2020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验收单位

山东骁然检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山东骁然检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时工况

 

投资总概算(万元)

1000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1100

所占比例(%

1.1

实际总投资

1000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100

所占比例(%

1.1

废水治理(万元)

150

废气治理(万元)

260

噪声治理(万元)

180

治理(万元)

85

绿化、硬化及生态(万元)

370

(万元)

6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h/a)

7920

运营单位

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70785310474981W

验收时间

2018.05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

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水

 

 

 

6.336

0

6.336

 

 

 

 

 

+6.336

化学需氧量

 

120

300/500

 

 

0.757

 

 

 

 

 

+0.757

氨氮

 

21.1

30/45

 

 

0.133

 

 

 

 

 

+0.133

石油类

 

0.28

10

 

 

0.00178

 

 

 

 

 

+0.00178

废气

 

 

 

38060.09

 

38060.09

 

 

 

 

 

+38060.09

二氧化硫

 

 

 

 

 

 

 

 

 

 

 

 

烟尘

 

 

 

 

 

 

 

 

 

 

 

 

工业粉尘

 

 

 

 

 

1.606

 

 

 

 

 

+1.606

氮氧化物

 

 

 

 

 

 

 

 

 

 

 

 

固体废物

 

 

 

0.10844

0.10844

0

 

 

0

 

 

+0

与项目有关的其特征污染物

非甲烷总烃

 

 

 

 

 

1.06

 

 

 

 

 

+1.06

 

 

 

 

 

 

 

 

 

 

 

 

 

 

 

 

 

 

 

 

 

 

 

 

 

 

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固体废物排放——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


 

附图一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 项目监测布点图


附图三 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四 项目周边情况图

 

 

 

附图五、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


附件一、环评结论与建议

 

 


附件一(续)、环评结论与建议

 

 

 

 

 

 

 

 

 

附件一(续)、环评结论与建议

 


附件一(续)、环评结论与建议

 

 

 

 

 

 

 

 

 

 

 

附件一(续)、环评结论与建议

 

 

 

 

 

 

 

 

 

 

 

 

附件一(续)、环评结论与建议

 

 

 

 

 

 

 

 

 

 

附件一(续)、环评结论与建议

 

 

 

 

 

 

 

 

 

 

 

 

附件一(续)、环评结论与建议

 

 

 

 

 

 

 

 

 

 

 

附件一(续)、环评结论与建议

 

 

 

 

 

 

 

 

 

 

 

附件一(续)、环评结论与建议

 

 

 

 

 

 

 

 

 

 

 

 

附件二、环评批复

 

 

 

附件二(续)、环评批复

 

 

 

附件二(续)、环评批复

 

 

 

附件二(续)、环评批复

 

 

 

附件二(续)、环评批复

 

 


附件三、防渗设计说明

 

 


附件四、监测期间工况证明

 

 

 

 

 

附件五、蒸汽外购协议

 

 

 

 

 

 

附件五(续)、蒸汽外购协议

 

 

 

 

 

 

附件五(续)、蒸汽外购协议

 

 

 

 

 

 

 

附件五(续)、蒸汽外购协议

 

 

 

 

 

 

附件六、固废处置协议书

 

 

 


附件七、环保管理制度(首页)

 


附件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附件八(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附件九、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

 

 

 

 

 

附件九(续)、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

 

 

 

 

附件九(续)、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

 

 

 

 

附件九(续)、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

 

 

 

 

附件九(续)、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


附件十、危废处置单位营业执照

 

 

 

 


附件十一、污染物总量确认书

 

 

附件十一(续)、污染物总量确认书

 

附件十一(续)、污染物总量确认书

 

 

附件十一(续)、污染物总量确认书


附件十二、公众参与调查表

 

附件十二(续)、公众参与调查表

 

附件十二(续)、公众参与调查表

 

附件十二(续)、公众参与调查表

 

附件十二(续)、公众参与调查表

 

附件十二(续)、公众参与调查表

 

附件十二(续)、公众参与调查表

 


附件十三、废水监测报告

 

 

 

 

 

 

 

 

 

 

 

 

附件十三(续)、废水监测报告

 

 

 

 

 

 

 

 

 

 

 

附件十三(续)、废水监测报告

 

 

 

最新资讯

18815368925 󰀝 3257850877 山东省高密市泽安大道西3888号,柳河大道与泽安大道交叉路口东500米路南